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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融合
王彪说的是实情,也是这个时代所有城镇都面临的最大问题。
没有畅通的贸易网络,只能停留在自给自足勉强维持温饱的标准。想要得到更多的东西,就必须用自己的产出,与外界进行交换。
交通,是最大的问题。
从旧时代遗留下来的公路虽然残缺不全,却是连接各个聚居点的最直接途径。然而,密布在荒野上的各种变异生物,已经成为贸易和运输的最大障碍。
上一次购买食盐,运输车上运载的粮食被辐射鬼抢走了三分之一以上,如果不是林翔意外加入护送队,损失的物资还会更多。
想到这里,林翔认真地点了点头:“你列一张所需物资的详细清单,具体怎么做,我来想想办法。”
说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早就准备好的消毒试管:“另外,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什么事?”
“给我点你的血。不用太多,几滴就够了。”
燃烧正旺的煤块在壁炉里散发出充足的热能,通红的煤心让人忍不住把僵冷身体凑近几分,不时有燃尽的火灰从煤块表面掉落下来,顺着宽松的缝隙,在炉底堆积起一层越来越厚的余烬。
坐在厚木板和钢筋拼成的桌子面前,林翔打开从豪森那里弄到,装满各种生物样本的皮箱,取出一支贴有“死水废墟,十六号目标”标签的试管,用消毒吸管从中取出一滴几近发黑的黏稠液体,小心翼翼滴在准备好的玻片上,用自己配置的营养药剂加以稀释后,慢慢放到一架竖立在桌面中央的显微镜头下。
这是他连同枪械一起,从爱玛拍卖行买回来的各种必备品之一。镜架最下方沉重的黄铜底座边缘,留有一行模糊不清的“河南省光学仪器二厂制造”字样。那意味着,这具精密的科研仪器并非由新时代人类仿制,而是旧时代所剩不多的遗留品之一。
添加了营养剂的细胞,在镜头下显得异常活跃。椭圆形状的表面长满一根根锐利的尖刺,它们在液态环境中来回游荡着。一旦捕捉住任何进入范围的异类细胞,立刻用锋利的刺尖扎破对方的身体,大口吮吸着鲜甜甘美的浆液,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
这是变异人的细胞。在方雨洁的研究室里,林翔曾经看过相同的血样标本。针刺,是它们掠食和侵占对手身体的最直接方法。近一个世纪过去了,这种可怕的变异生物,仍然在沿用古老而野蛮的方式,维持着自己的传播与繁殖。
换上另外一块玻片。这一次,他在营养剂中,滴入了豪森的血,又额外加上一滴从王彪那里得到的血。
淡红色的细胞慢慢的漂浮在液体当中,它们表面光滑,形状扁平,中间略有凹陷,察觉到不属于自己同类的外来者进入,它们立刻蜂拥上前,团团围住那些陌生的细胞,利用游动产生的力量,拼命碰撞、挤压着外形与自己相同的入侵者,直到把它们撕裂、挤爆、压碎,变成一块块肉眼无法看到的沉积物后,这才重新恢复原来的平稳状态,像游鱼一样在液体环境中上下漂浮。
林翔皱起了眉头。
这种细胞状态和旧时代研究所知的情报完全一样。注入寄生士体内的病毒,只接受与自己基因匹配的血液细胞,稍有异常,就会引发强烈的排斥反应。即便是已经溶入寄生士体内,完全稳定下来的病毒,也无法与普通人进行新的配比。它们唯一的变化,就是从带有感染性的尖刺形细胞外表,变成不再具备扩散性质的光滑红细胞模样,只能永远呆在唯一宿主的体内,拒绝任何外来者的加入,也不会寻找另外的寄生体,再次开始新的感染和繁殖。
望着镜头下那滴微红的液体,他只觉得脑子里飞转过无数的问号。
毫无疑问,骷髅骑士团拥有最先进的研究设备和最庞大的病毒数据库。这一点,无论在新、旧任何时代未能改变。可是,他们为什么还要拼命寻找新的血液样本?
旧时代遭遇的所有寄生士,以及被自己杀死的豪森,他们都在做着同一件事。
忽然,林翔脑子里一闪,猛然想起在昆明城中,克瑞斯曾经对自己说过的那句话。
“真是罕见,你居然是进化型的寄生士。”
进化型?
难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林翔默默地看了一眼镜头下密集攒动的细胞,拿出一块新的玻片,在平滑的表面,注入少许营养剂。
这一次,他滴入了自己的血。
方雨洁曾经对他的血液进行过系统分析。但是,他却从未显微镜下,亲眼看见过自己的细胞。
平滑扁圆的外形,与豪森的细胞外形没有任何区别。注入王彪血液的一刹那,它们也同样簇拥在一起,把这些异于自己的外来者团团包围。唯一不同的,它们没有对陌生的细胞施展暴力,而是像胶水一样紧紧贴合在对方身上,慢慢溶破彼此的细胞壁,让两团细胞质变成性质相同的整体,再进行分裂、繁殖……
同化。
林翔脑子里下意识地出现了这个词。
同样都是寄生,粗暴的强行感染和缓慢的同化,都能达到繁殖和传播的效果。可是最终生成的宿主形态,却完全不同。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豪森和其他进化人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自己却能感应到他们的特殊气息?
难道是因为寄生士彼此实力的等级?豪森仅仅只是二星初期,自己却已经达到二星高阶,即将突破三星。可是,按照旧时代的经验来看,这似乎也不大说得通。
也许是因为无聊,或者是出于大脑的某种突发奇想,他忽然拔开装有豪森血液的试管,从中取出一滴,注入了镜头下面那点含有自己同化之血的玻片上。
两种形状完全相同的细胞,再次展开新一轮的战争。豪森之血的挤压和碰撞,丝毫未能给林翔之血带来任何伤害。它们紧密地贴在一起,短暂的溶合后,外来细胞被彻底同化,而那些重新生成的繁殖物,无论形状和外观,都以前变得更粗、更大、更强。
原来如此。
从皮箱里抽出另外一支装有豪森血液的试管,久久地望着被摇曳炉火映红的酱色液体,林翔脸上显出意外的惊讶和前所未有的凝重。几分钟后,他打开医疗器械包的盖子,从中取出一条淡黄色的橡胶管,用力扎紧自己的左肘,拿起经过消毒的针筒,满满抽尽试管里所有的豪森血液,对准手臂上高高凸起,像树根一样扭曲的血管狠刺下去。
荒野上的雪,白得刺眼,其间有种令人忧郁的灰。
从天空直射下来的阳光,晒化了绵软堆叠的积雪表层,融化的液体顺着雪花的缝隙慢慢坠下,迅速填充着所有微小的空间。无形中增添的重量压缩了雪层的高度,却使得它们拥有了更大的密度和不容易被破坏的坚固。这种冰冷坚硬的状态,会在严寒的巩固下,一直保持到明年春天。
三辆深绿色涂装的中型装甲车横列在公路中央,最前面两辆的车厢顶部靠后位置上,高高架起的十二点七毫米机枪,释放出令人望而生畏的死亡气息。末位一辆的车顶则被沉重的炮塔取代,粗大的一百零五毫米榴弹炮从塔部中央伸出,笔直地瞄准正前方,随时准备释放出带着狂暴火焰的金属咆哮。
这是从旧时代保留至今的“斯特瑞克”轮式装甲车。车身两侧倾斜的装甲壁上,已经看不到美国军方特有的白五星标志,取而代之的,是一颗龇牙咧嘴,巨大眼窝里放射出恐惧微笑的黑色骷髅。
十几个全副武装,身穿灰色战斗服的白人士兵分散在公路两侧。他们每三人为一组,分从不同方向,以装甲车所在的位置为核心,向四周辐射散开,仔细地搜索着任何可能残留在地面的微小痕迹。
残破的路基边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的身躯笔直,像军刀一样插在那里,质地考究的黑色大氅被风吹得猎猎做响,棕色短发像针一样直立在头顶,刀削般简单轮廓线条,使整个面部看上去充满了阴絷和冷漠。
如果林翔在场,一定可以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强大无比的四星寄生士气息。
他的眼睛一直紧盯着正前方十余米处的地面――那里侧翻着一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汽车残骸。早已冻成冰块的豪森背靠着焦黑的车体,身上堆起厚达数厘米的积雪。另外三具尸体分别倒在距离残骸不远的雪地里,除了身上有不足以致命的烧灼伤口,所有人肩膀上本该被头颅占据的位置,只剩下一块被冰雪封冻住的可怕凹洞。
“奥斯维德队长,我们仔细检查过,所有弹头均来自同一个发射源。也就是说,袭击者只有一个人。”一个穿着灰色战斗服,身上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胸口还贴有醒目红十字标识的中年医官走到他的旁边,毕恭毕敬地说道。
“豪森是怎么死的?”奥斯维德眼睛里闪烁着凛冽的气息,声音却如同烧伤者般嘶哑。
“豪森先生的伤口在左胸心脏部位。但这并不是致命的原因。根据尸体检验结果,豪森先生体内有大量酒精残余,身体部位有多处被强行扭折,神经和肌肉出现断裂,加上部分烧伤和撞击留下的淤痕,初步判断为伤势过重导致自然死亡。”
说到这里,负责尸检的医官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加上一句:“我们勘测过周围的地面,没有发现激烈打斗的痕迹。至于豪森先生胸前的伤口……应该是在死亡以后留下的。”
奥斯维德的眼眸猛然释放出一丝凶狠,很快强烈的愤怒欲望所取代:“搜索结果如何?有没有找到遗失的货物?”
“没有。”医官摇了摇头:“相信已经被袭击者取走。或许,这就是对方真正的目的。”
“没有打斗痕迹,重伤自然死亡……豪森这个笨蛋,居然会死在区区一个进化人手里,或许,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明明知道这批货物的重要性,还要喝那么多的酒。白痴――废物――”
“奥斯维德队长,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医官走近一步等待命令。
“留下一半的人收拢残骸,把豪森和其余死者的尸体运回新月之城。战斗部队跟我去爱玛城,我到要看看,葛利菲兹这个胖得像猪一样的家伙,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拙劣表演――”
十分钟后,三辆装甲车的引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奥斯维德站在最前面一辆的顶端,冰冷锐利的目光中,释放出残忍无比的血腥气息。
林翔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线,从东北方向进入了爱玛城。虽然多绕了几十里山路,却能把他的行踪完全隐匿在迷藏一样的雪地里。
豪森的血注入身体,引起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膨胀的细胞疯狂刺激着神经,迅速繁殖的新生部分转化成为更加粗大的肌肉纤维。反映在身体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更加狂暴,更加强大的力量。虽然没有感应到进化成三星寄生士的身体异能,但就力量方面而言,已经远远超出了三星标准。
长久以来,林翔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突破寄生士现有的能力极限?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甚至就连拥有最先进生物技术的骷髅骑士团,似乎也没有任何破解。否则,像豪森一样的寄生士,也不可能在漫长的新旧时代交替期间,一直保持固有的原始状态。骑士团拼命搜集各种生物样本,也许和这有关。
如果不是显微镜下细胞的争斗融合给了林翔足够的启发,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骇人听闻并且充满危险的举动。他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从最初遭遇的寄生士身上取得血样进行注射?如此一来,自己的能力也会变得更强。
猜测,这仅仅只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希望遇到一名寄生士。用对方的血,来验证自己的想法。
爱玛拍卖行的地图上,标注着骷髅骑士团驻地的所在位置。从反方向进入城市,另外寻找新的道路前往那里。
爱玛城的街道,一如既往的脏。
旧时代遗留下来的道路,平直地穿过整个城市。以此为主干道连续延伸出来的无数支干,像蜘蛛网一样隐没在数以万计的棚屋和小巷中。路边随时能够看到堆积的粪便,还有冻结成冰块的黄色尿垢。不时有人从棚屋里跑出,旁若无人地脱下裤子,肆无忌惮地朝着路面小便。
他们似乎根本没有清洁卫生的概念,只要能够满足最基本的需要,怎么舒服,就怎么做。
这就是豪森所说的“新生代”人类。继承旧时代文明的同时,他们体内野蛮、粗暴的一面也同时并存着。在无法保证最基本温饱的情况下,他们完全有可能从现在的状态,倒退回千百万年前原始时期。
一路走来,不时有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林翔。按照他们的固定思维,拥有大口径枪械,身上穿着精细布料缝制服装的人,只会在所谓的“禁区”里晃荡,而不应该出现在肮脏黑暗的贫民窟。也许是从林翔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蛋上得到某种鼓励吧!窥探的目光里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贪婪成分,他们窃窃私语,寻找任何可能的机会,酝酿着把这个年轻的家伙闷翻在地,剥掉那身干净得让人嫉妒的衣服,搜走所有武器,在白嫩肥实的屁股上发泄完毕之后,再把他卖给人肉收购商,换回一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
一个身材不算太好,却也勉强还过得去的女人,从路旁的棚屋里跳出,横拦在林翔面前。
“我喜欢像你这样英俊而冷酷的男人。”她的眼睛里燃烧着充满欲望的熊熊火焰,舌头微舔着干燥的嘴唇:“来吧!只需要十块钱,我就是你的。”
这种事很常见。尤其是在爱玛。
在这个充满暴力的野蛮时代,女性由于身形和体力方面的先天差距,与男人相比她们处于绝对弱势。许多女人只能依靠身体,换取维持生命必须的食物和水。这几乎是她们唯一的生存途径。
“对不起,我没有时间,也没有钱。”望着飞快脱掉衣服,身上近乎全裸的女人,林翔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并非看不起对方,只是实在没有什么兴趣。
“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至于钱嘛……不给也没关系。荷荷荷荷――”女人眼里的火焰燃烧得更加炽热,她像头发情的母狮一样猛扑过来,分开的双臂封死了林翔的所有去路,大张的口中露出满是黄垢的斑牙,肮脏的涎水顺着嘴角不断溢出,滴淌在胸口麦色皮肤上,散发出令人恶心的臭味。
不对,她有问题。
林翔眼中闪过一丝冷静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