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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祸乱明》第二章 父皇我穿越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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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皇我穿越了!”

这是王争穿越后说出的第一句话,并且极由可能成为他在这个世界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句话。这句话对于王争的人生而言,意义重大无可替代。

婴儿降生人世间发出的第一个声音是是:“哇!……”。

显然,王争没像大多数穿越者在穿越后傻呼呼地晃着猪脑子问“我在那儿?这是什么地方?”

当等到搞明白穿越时空后,一个个哭天怆地想要回家找妈。

话说在前世身为皇太子的王争在穿越前正光着膀子蹲在家厨房里给他父皇煮挂面吃,煮面的电磁炉内部突然间噼里啪啦一阵火花乱窜,紧接电光一闪“轰”的一声,炸了!!!

“麻蛋呀!父皇短路了!”王争冲着客厅喊了一声,话音未落他就穿越了!

穿越到大明国的王争,还是前世的那个王争,原本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一点的变化也没有。伸伸胳膊抬抬腿,活动了下四肢,一切正常。

“啊哈哈!太神奇了。朕穿越了,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是我的了,我要争霸天下征服全世界!”黑夜里,站在无下无人旷野里,王争豪情万丈地说出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二句话。

“我要搞到多少美女……我要多少地盘……”

“多少军队……”

“兵种……”

“麻蛋的,先搞清楚我在那儿,这是什么地方……”(还是跟大多数穿越者一样)

本书的主角正像个傻子一站在原地,沉浸在……

“秃驴,傻站着做嘛,逃命啊!”

王争身后不远跑来七八个人,其中一个大汉抬脚直接向王争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差点将他踹个跟头。这些并没有停下脚步,连停都不停玩命地向跑向远方。

“什么?逃命……”王争看到突然出现的这些人的个子矮小,也就是在一米六左右样子。踹王争一脚的那个汉子算是这群人里个子最高最壮的,但比起王争一米八的身材,要矮了大半个脑袋。

从衣着上看,不是清朝辫子剧里的服饰,王争可以肯定他穿越到清朝之前的朝代。

“无量天尊,迷拖个佛,等等贫道,啊!不对,等等贫僧不要丢下我!救命呀!”从千金之躯的皇太子瞬间转变成假和尚的王争,没弄明白为什么要逃命就想也不想,踩着拖鞋大步跟了上去。

顺便告诉大家一声,王争皇太子的身份也假的,若是也有人凑巧穿越到大明朝,不要乱说这个是要砍头的大事。大家心里明白就好了。

二货王争,今年二十三岁,穿越后根据他自己的计算,他大概年轻了三百多岁,可能还不止,也许他能在大明朝再活个三四百年,就能成长回以前的二十三岁。总而言之,没有人能够了解二货的思维逻辑,所以大家就不要在王争的年龄上浪费脑细胞了。

在学校上学时成绩中等,不上不下的。十七岁高考成绩一般,就直接报名参军了。王争身高一米七八,因为从小爱好运动(多动症)身体素质在同龄人中不是一般的好,在当了二年普通陆军士兵后,走了狗屎运在某军区中演习后,在军队里提拔成了特种兵。

话说人不作死就不会死,身为二货的王争在当了三年特种兵后就被刷了下来,教官的理由是:智商不及格!这货在军队出过的蠢事千言万语也说不尽,不提也罢。

二十二岁就退伍了,到穿越的时候为止,在家里足足蹲了一年,他老爹就是他的父皇也懒得管他。这一年里他不是在电脑前玩游戏就是拿着手机看小说,算是加入了宅男大军成为其中的一员。

现如今的王争狗屎运再临,莫名其妙地加入了穿越大军。

言归正传,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又经过几年军队的历练,身体素质和运动神经可真不是几百年前大明朝普通人能比得了的!王争甩开两腿很快地就跟上了前面逃命几个人。

此时的王争,腰不酸,腿不痛,跑起来虎虎生风,精神倍爽。穿着裤衩踩着踏脚拖鞋一口气跟着跑出了七八里地,跟什么事都没有似的!

这些逃命的人却早已经气喘嘘嘘,脚步也都慢了下来。之前踹了王争一脚的大汉手里拿着一杆三眼铳,被他当做拐杖来用。回首看了看跟上来的王争,喘着粗气问道:“和尚,你从那来的?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乱逛。”

“贫僧从来处来,从归去……嗯……”王争张嘴就胡扯起来,“现如今天下大乱,百姓们更是人心慌慌。贫僧一生浪迹天下数十年,见苍生凄苦,内心迷茫中也不知道我从那里来,要到何处去。”说罢还长叹一声。

“行了,别尽扯犊子了,说点有用的。”

“我也不清楚,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你能告诉我这是那儿吗?”

“你也是辽东人?”大汉向王争问道。

“辽东!这是辽东吗?我呀,我算是辽东人。”王争吱吱唔唔地说。

“什么算是,是就是,不是就是。”大汉不耐烦地边走边说,“你怎么跑到江南来了?也不怕喂了尸鬼!”

听到眼前这人一说江南二个字,王争就知道了他现在身处何地了。

在跟着这群人逃命前,也就是穿越后第一时间他所站在的位置,就是他家的厨房!王争猜测自己可能是穿越了时间隧道,但所在的空间地理位置没有改变。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也就是说现在他身处的这个地方就是他后世的家乡:上海市嘉定区!

这些人的口音听上去很像是后世的东北话,虽然也可能有些不同,但也极为相近。王争用普通话和他们交流不在语言障碍,甚至也被误认为这个时空的辽东人。

环望四周荒郊野地的景象,满目都是半人高枯败的杂草,王争很难想像前一刻这里还高楼大厦林立,后世由钢铁水泥组建而成的城市却变成野地荒田,一切繁华喧嚣如流泡影流沙再也难寻。

“久旱逢甘雨,它乡遇故知。能够遇到几位辽东来的同乡,是真三生幸事。”跑动之时还没有发觉,当停下休息后被初春冰凉的徐风一吹,混身上下就穿着一件裤衩的王争被冻起一层鸡皮疙瘩。王争双手护胸身体发抖,不往地吸着快要流出来的鼻涕,就这副惨样,还没忘记要拽两句子唐诗宋词。

“尸鬼是什么东西?”王争小心试探问道。

大汉喘着粗气往地上坐,瞪着眼珠子看眼王争疑问道:“我就奇怪了你连尸鬼都不知道,怎么来到这儿的?到现在你还能活着站在这里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旁边有个打趣道:“不是祖坟冒青烟,这秃头是佛祖保佑。”

“一群混账没规矩的东西,祖宗和神佛也是可以没事乱说的吗?”这群人中一位年长者走过来训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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