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菲斯,米特兰王国佣兵界近乎传奇的一位女性。
她崛起于微末,9岁握剑,12岁步入战场,凭借其聪明才智以及不懈的努力,一步步的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如今米特兰王国屈指可数的三大佣兵团团长之一。
这样一个女人,其内心的骄傲可想而知,除却另外两个佣兵团,她何曾将其他人放在眼里?不过最近,一个新晋的,甚至之前从未听过的佣兵团出现在其耳中。
龙之团!
从默默无闻,到名声传遍德萨只用了三天不到,击杀杰里,击败叛军。
其中更是传奇性的以区区三人,大破数以千计的敌人。
是以,格里菲斯不可避免的对这仅有三人的龙之团产生了好奇,心中更是期待能够与其团长,那位据说杀掉高级骑士的存在见上一面。
而眼下,她的想法实现了,却是未曾想到以这样的方式。
“韦恩团长,这几天,你的名字可是不停的出现在我耳中,早就想跟你一见了,只是一直没有这个机会,想不到眼下,我的愿望实现了。”
“客气了,格里菲斯团长,光之鹰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
彼此好奇的一男一女将手握在了一起,无声的发力,劲力的碰撞在众人没有发现的情况之下已经分出了胜负。
只听格里菲斯一声闷哼,松开那只微微泛红的右手,“我现在有些相信那些传闻了。”
韦恩笑了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到哈玛克城,对于传闻并不怎么了解。”
格里菲斯也不愧是一团之主,胸襟远非常人可比,对于自己吃了闷亏不但没有丝毫的气恼,反而生起结交之意,主动提出要带着韦恩游览哈玛克。
对此,韦恩欣然接受,他也正想近距离接触这位传奇女佣兵。
两个团长和和气气,手下的人可就不是如此了,格斯和卡思嘉这两个命中注定要纠缠在一起的男女,从见面的那一刻开始就对彼此产生了厌恶。
之后也一直处于彼此瞪视的状态,不禁让其他人苦笑连连。
不得不说,格里菲斯为人处事极为老练,本身所携带的那种独特魅力令人不自觉的产生好感,在韦恩与其交谈的过程之中,都不得不感慨心中委实对其生不起丝毫的敌意。
只是,他建立龙之团,将来不可避免会跟鹰之团出现竞争的关系,而且作为保皇派,在不曾经历被老国王陷害的情况之下,格里菲斯绝不会产生任何背叛王国的想法。
是以,即便心下再怎么不情愿,韦恩也不得不与格里菲斯为敌。
不过,再没有产生任何利益冲突之时,他还是很享受和格里菲斯之间的相处。
另一边,格里菲斯对于韦恩的感官也十分的不错,这位来自东方的男人,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那种舍我其谁的气势不自觉的令人心折,那股无时无刻不在挥洒的自信令其具备吸引人的魅力,这是一个天生便能吸引异性的男人。
再加上其实力不俗,即便不知其手腕心计如何,支撑一个佣兵团绝对是绰绰有余。
是以,格里菲斯心中不禁矛盾,原本的招揽之心也不知不觉消散,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能招揽到对方,同时还需要去警惕对方。
这会是她的劲敌,未来米特兰王国的顶尖佣兵团必然有其一席之地。
事实证明,格里菲斯的猜测也的确不错。
在未来一个月的时间之内,韦恩开始招兵买马,麾下佣兵团从只有三人,发展到了千人左右的大团,骨干除却格斯和里基特两人也增加到了五人。
在不断承接高难度的任务,龙之团的名声也渐渐从德萨传到了其他行省。
很多人都认为,或许过不了多久,龙之团便会缔造一个传奇,以最快速度从初级佣兵团晋升到顶尖佣兵团。
...
洛塔行省境内,索多克山脉。
这里盘踞着米特兰王国五大盗贼团之一,红靴子。
红靴子作为五大盗贼团之一,雄踞一方,王国屡次派遣骑士团进行围剿却纷纷失败,渐渐其盗贼团也成为了国中之国,围剿任务一直高悬总部之内,没有任何人敢接取。
然而不久之前,韦恩接下了这个任务,让一众佣兵哗然之余,对其行为纷纷冷嘲热讽,称其是送死行为,太过自负。
就连格里菲斯都不认为韦恩有可能击败红靴子,甚至还写了一份规劝信给他。
索多克山脉向南十里之外,飘扬着龙旗的营地驻扎于此。
但见这群佣兵三五成行,目不斜视,宛如正规军队一般令行禁止。他们身着统一制式的黑色铠甲,胸前刻有与旗帜之上相同的东方龙纹,铠甲之上隐隐于月色之下流光闪动,让人一看便知绝非凡品。
中心处主帐,身着一套简单武士服的韦恩正看着手里的这封信,其脸上不时露出玩味笑容。
不多时,账外走进两道身影。除却熟悉的格斯之外,还有一位相貌凶恶,气质剽悍,身材好似巨人一般的魁梧男人,
“格斯(佐德)归队!”
韦恩摆了摆手,示意二人于半跪起身,旋即调笑道,“这位光之鹰并不看好我们能够击败红靴子,她规劝我谨慎行事,并告诉我红靴子和当地的总督以及贵族牵扯极深,你们认为呢?”
格斯尚未开口,便听佐德冷冷道,“任何人都无法阻挡龙之团!”
对比佐德的自信,格斯显得更为谨慎一些,在韦恩有意的培养之下,格斯除却冲锋陷阵之位,对于战斗也多了一些思考,只听他皱眉道,“如果我们动了红靴子,恐怕当地贵族的私兵也会按捺不住。”
韦恩赞赏一笑,“不错,所以我们只有一天的时间,在那些贵族的私兵赶来之前,有信心吗?”
这一次,格斯毫不犹豫的和佐德应下,他从不认为龙之团会败,在他的眼中,没有这位团长做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