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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分手了,走在这熙熙攘攘的偌大校园里,白小宇第一次感到如此空虚寂寞。
他信步走到广场上,中央矗立着一尊女生捧书的雕像。然后,他倚在雕像旁,有意无意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
掀开第一页,上面题着几行娟秀黑笔字:祝愿我的小学弟白小宇,越长越帅,成绩永远都棒棒哒……
最后签名是薄依莎。
白小宇用手细细抚摸雕像基座上的名字――薄依莎三个字,他心中越发涌起无限思绪……
那一年,他和女朋友相识。而女朋友的心中偶像却是校花薄依莎,她羡慕她的貌美如花,更羡慕她是全校的学霸。
为此,白小宇曾屡次向薄依莎讨签字,以博女朋友开心。
终于,在一次省级的英语演讲比赛中,白小宇有幸和薄依莎坐在一起。
那天,薄依莎得了冠军。她欣喜之余,收敛了她女神的高冷,就挥笔在白小宇的笔记本上题下了那段话。
当天晚上,白小宇迫不及待地把笔记本送给了女朋友,他因此得到女友的初吻。
初吻有多甜?那种感觉只可意会,无法言传。时至今日,白小宇每每想起,就忍不住咋吧一下嘴巴。
后来,女朋友提出分手。
原因是,她的家人强行把她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官二代。
女朋友走了,只把这个笔记本留给他。并希望白小宇像题字里所说的那样:越长越帅,成绩永远棒棒哒。
想到这,白小宇长出一口气,强行忍住泪水不流下来。
他看向薄依莎那双美的窒息的大眼睛,心想:女神呀女神,你愿我的成绩永远棒棒的,可是,何时我的成绩才能真的棒棒哒?
家庭条件一般,学习成绩一般,这两者加起来就等于自己的前程一般般。
曾经,支撑他把学上下去的信念是女朋友的存在。而现在,女朋友也嫁人了……
学校,曾经带给他无限快乐的地方,如今只剩下回忆,不再适合他呆下去。
白小宇铁了心肠要辍学,他把所有的书都卖给收破烂的了,惟留下这个笔记本。
然后,他当着薄依莎的雕像的面,把题字的那一页小心翼翼地撕下,折放在兜里。而把剩下的笔记本,拼了死劲地撕乱、撕乱、再撕乱,直到全成为碎屑。
一阵子的发泄之后,白小宇觉得胸闷之气畅顺多了。
最后,他看见一阵旋风吹来,就一扬手,满满的纸屑雪花般四处散落,散落……
白小宇本想欣赏一翻自己的杰作,然后有感而发,写几句诗词什么的,也好对自己十几年的学生生涯做个了断。
偏这时,“喂,你是哪个没素质的学生,给老娘报上名来!”一个中年妇女的狮吼功大发,震的白小宇耳朵嗡嗡作响。
“不好,保洁阿姨来了!”白小宇暗暗叫苦,撒腿便跑,逃之夭夭。
白小宇一路狂奔到网吧,他本想点开穿越火线打会儿游戏。但忽然想到M730客机的失踪之谜,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还是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而女神薄依莎就是坐在那趟航班里,从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或许广大网友能给出些超乎逻辑的解释呢?所以,白小宇就百度了一下。
在搜寻结果栏里,有一个超维空间的解释使白小宇眼睛一亮。
我们的时空,其实有十个空间维度,并且每个维度,都被它自己的维度膜所包裹。像我们的世界,就被一张超曲的三维膜覆盖。
某些时候,比喻超强雷电、核爆,或者强大的火山喷发等等的超能量释放时,会使维度膜出现短暂的撕裂。
时空一旦出现撕裂,就意味着虫洞形成,为我们穿越时空提供了契机。
或许,M730客机就是某种超自然能量撕裂时空后,它穿越到别的维度去了。
白小宇把目光移开电脑屏幕,然后开始仔细琢磨这种可能性。
然而,使他奇怪的是,当他再看向电脑时,电脑屏幕的百度框里却是“平行宇宙”四个字,下面陈列着搜索结果。
这绝对不可能,白小宇确信自己在刚才的那段时间没碰键盘。可是,是谁输入的“平行宇宙”四个字呢?
白小宇有些毛骨悚然,他急忙环顾四周,见有不少人在这上网。所以,就算遇到鬼,也没有必要害怕。
他随便打开一条搜索结果:
宇宙万物都由电子、夸克、中微子等基本粒子构成,再由引力、电磁力、强力和弱力把它们胶合。
这较小基数,组合出数以亿亿亿计的日月星辰和生命,从概率学上讲,必然会有某些重复。
也就是说,你、我、他都不再具有惟一性。放之整个宇宙,必然有很多个你、我、他。
这就是所谓的平行宇宙。
白小宇看完这段解释后,不禁掐了掐自己的大腿。直到疼的“哎呀”一声,他才确信自己还是自己,不是平行宇宙的自己。
可是为什么就平白无故的跳出这么个搜索呢?难道上天在给自己某种暗示吗?有一个平行宇宙中的自己已经来临吗?
白小宇胡思乱想着。最后想的头脑昏昏然,就点开穿越火线打起游戏。
打了几把,肚子有些饿,就叫一份外卖。吃饱喝足后,准备去厕所撒个尿,然后继续穿越。
他洗完手,就顺便趴到镜子前想理一理发型。
然后,奇怪的事又发生了。
镜子里的自己居然冲他调皮地挤了挤眼睛,再来一个诡谲的笑。吓的白小宇转身就跑。
遇鬼了,肯定是遇鬼了!白小宇心想。
听说学校的阳气最重,因此他又跑回到宿舍里,躺在床上,安心地睡去。
白小宇刚耷拉上眼皮,就远远地看见有一团紫色的火焰朝他飘来。
白小宇吓的想要逃,可惜身体不再受他控制。白小宇忽然想到自己是在梦中,就急忙想大喊,叫醒自己。
但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他的意识不受他控制。
一团紫色的火焰,跳跃燃烧着,来到白小宇头顶,然后没入他的头颅。
“你好,我是来自平行宇宙中的你。”火焰在同白小宇进行意识交流,“只因为肉身在黑洞里练功时受损,我的天魂就来到这里。希望得到你许可,融入你的肉身。”
白小宇有太多疑问想问,但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他只能听那团火焰继续诉说:
“也许这一切,你根本不会相信。但是,如果你同意我融入你的肉身,我将帮你完成一个心愿。你愿意吗?”
白小宇完全被另一个自己控制住。也许对方根本无意如此,只因对方的天魂级别太高,白小宇在其面前就像蚂蚁之于大象,受到了本能的威压,才说不出话来。
眼下,只能点头或摇头。如果是摇头,对方那么强大,万一发怒起来,必然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白小宇只好点点头。
就这样,紫色天魂就落户在白小宇身体里。
等白小宇一觉醒来,他立即想起梦中之事。于是,他就在头脑里试着叫醒那颗天魂。
“在吗?在吗?”
白小宇呼喊了好几遍,却真的就有回音。
“别吵,别吵。我在穿越虫洞时,能量损耗巨大。再不好好恢复的话,就会永久蛰眠的!”
“你答应要完成我的一个心愿,你还记得吗?”白小宇问道。
“当然记得。不过你可想好是什么心愿了吗?”
白小宇卷起被子装进蛇皮袋里,然后扛在肩上走出校门。
真的要走了,跨出校门之前,他一而再地回头。
毕竟是母校,令他依依不舍的,除了那段感情,还有他回头看到的薄依莎。
女神太美了,就连校方都觉得她气质出众,更兼得学霸称号,所以就给她塑了一个雕像。
白小宇拿出那张薄依莎题字的纸,然后搁在手机前,以雕像为背影,“咔咔咔”连拍几张照片。
“喂,在吗?”白小宇在脑海中又叫醒那颗天魂,“我已经想好了我的心愿是什么。”